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合格人员交纳照片的通知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合格人员照片交纳工作已经开始。
交纳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30日(工作日内)。
照片规格:近期本人免冠彩照一寸、二寸各一张。
交纳地点: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关于证书的制作及发放。由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将照片交市局汇总。我局在接到杭州市人事局文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制作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打印、再送至杭州市人事局盖章。
市人事局在收到相关资料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加盖钢印工作,之后返回杭州市财政局,资格证书由当地财政局代为发放。
杭州市、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处(科)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杭州市财政局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