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关于通过2013年全国中级会计专业考试的人员要求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公布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中级成绩通过人员名单。请我市成绩通过的考生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9楼908室)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起、止年限证明)。

抚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3年12月9日

  备注:高级会计成绩通过的人员请到市人社局职称科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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