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单领取12月10日-30日

发布时间:2015-01-13 共1页

  领取中级职称考试合格单的通知

  2014年度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及全科合格的考生,请于即日起到12月30日(正常工作日)前,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314室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盘锦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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