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07 共1页
凡参加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合格的宿州市考生,请于2015年3月6日后到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市政府二楼242),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资格证书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区)考生在本县(区)人社局登记和领取。
办理登记时须带材料:
中级: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毕业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2寸免冠近照2张。
初级: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2寸免冠近照2张。
咨询电话:0557-3021623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