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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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125信息点。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一定比例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该一定比例为(  )。

  A.30% 
  B.20%
  C.10%
  D.5%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权益披露的情形。根据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时,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试题点评:本题要看清投资者持有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不是股票,如果不注意的话,很容易选择5%后还觉的这题出的太简单了,本题出题思路与07年考试第一题很相像,有一定的迷惑性。本题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153页的表格6.2中有所体现,只要按照那个表格来复习的话,相信很容易就能区分。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当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办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是( )。  

  A.企业名称改变
  B.企业组织形式发生变动
  C.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D.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根据规定,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属于注销产权登记的情形。本题中,选项ABD是属于变动产权登记的情形。
  试题点评:本题较为容易,没有学过第九章的话也能简单的分析出来。本题考点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九章多选11相同。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B.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C.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D.投资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因此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选项B错误;投资人可以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试题点评:本题比较简单,只要清楚个人独资企业的几个基本问题和概念就能很轻松的选出。本题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三章,多选1相同。  中华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一定期间通知其他合伙人。该期间的是( )。

  A.10
  B.15
  C.30
  D.6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中的通知退伙时间。根据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试题点评:也比较简单的一道题,大家只要清楚通知退伙中通知的时间就可以选出。本题考点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三章判断11相同,在李玉华老师语音串讲中也有所提示。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在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不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执行的是( )。

  A.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事务的执行。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不必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试题点评: 至此连着考了三道企业法的题目,但都还算简单些,本题的考点授课老师在课上反复强调过,大家应该很容易就能选出。相关的考点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三章判断10相同。

  6.200631,李某去某商场购物时,将自己携带的两件物品存放在存包处。当天取物时却只取到一件。存包员否认李某存了两件物品,双方争议未果,李某拟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有效期间是( )。

  A.200691日前
  B.200731日前
  C.200831日前
  D.202631日前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根据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试题点评:本题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一章多选1314的考点相同,另外,在考前李玉华老师的串讲中对其重要性也多次提及。

  7.甲、乙、丙、丁拟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四人签订的合伙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中华

  A.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为4321
  B.合伙企业事务委托甲、乙两人执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D.对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表决办法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本题有一定的综合性,但对于单选题来说还是容易了一些,只要清楚普通合伙人的性质就很容易选出,本题与网校基础班练习中心第三章单选6的考点相同。另外,在考前李玉华老师的串讲中也有所提及。

  8.某普通合伙企业决定解散,经清算人确认:企业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10000元,欠国家税款8000元,另外发生清算费用3000元。下列几种清偿顺序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先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B.先缴纳税款,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支付清算费用
  C.先支付清算费用,再缴纳税款,然后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D.先支付清算费用,再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然后缴纳税款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解散时的清算顺序。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后的清偿顺序如下:合伙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
  试题点评:本题比较简单,只要清楚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中的财产清偿顺序的总思路就很容易选出。本题所涉及的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企业破产法综合题中有所体现,另外,在考前李玉华老师的串讲中也有所提及。

  9.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B.管理人管理财产所支出的仓储费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发生的费用
  D.管理人非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范围。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试题点评:该题的选项D有一定的迷惑性,考试时对于这种表述怪异的选项要提高警惕。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三)多选13相同。

  10.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的是( )。

  A.接管债务人的账簿等资料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
  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D.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因此选项D不属于管理人的职责。
  试题点评:本题选项D也有一定的迷惑性,但终归是单选题,难度不大。本题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判断四相同。另外,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也有重点提示。

  11.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的出资额应为( )。

  A.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的15%
  B.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
  C.不得低于该企业注册资本的15% 中华
  D.不得低于该企业注册资本的25%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者分期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分期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15%.
  试题点评:本题较为容易,大家要清楚两个关键点,一是该出资为各自认缴出资额;二是比例为15%,注意和公司法相互区别。 本题与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109页第13题完全相同,另外, 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也有重点提及。

  12.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万美元。

  A.120
  B.210
  C.480
  D.500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中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125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试题点评: 本题为每年的必考题型,也比较简单,只要大家记住几个特殊的区间就可以选对。本题考点在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0中有体现,另外,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10914题是一道基本类似的原题。

  13.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该公司于2007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7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8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

  A.2000
  B.1500
  C.1400
  D.900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数量限制。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本题中,一年期的公司债券截至20087月已经偿还完毕,因此发行前累计债券余额为600万元,发行后的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因此本次最多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为5000×40%-6001400(万元)。
  试题点评:本题的出题思路比较传统,在平时练习时相信大家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了,因此不难。本题的考点与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题17相同。

  1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中华

  A.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B.连带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共同申报
  C.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补充申报
  D.债权人对诉讼未决的债权不得申报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的申报要求。根据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提出,得到的清偿以补充申报后的破产财产为限。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相对不难,复习中比较容易遗漏的考点是选项C,因此大家今后看书时尽量要对教材内容有一个全面的把握。本题所涉及的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140页第14题、经典题解147页例题23中均有所涉及,

  15.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该期间为(  )。

  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收购后的事项。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容易。相关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多选14中涉及。

  1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汇票背书的规定。根据规定,背书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不得在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围绕票据背书出的一个比较综合的题目,只要清楚背书中的基本考点的,不难选出。本题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9相同。

  1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在法定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见票的,则丧失对特定票据债务人以外的其他债务人的追索权。该特定票据债务人是( )。

  A.出票人
  B.保证人
  C.背书人
  D.被背书人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本票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在规定期间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试题点评: 本票在票据法中的规定比较简单,本题出的更为简单。相关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多选16中有所涉及。

  18.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本题所涉及情况属于权利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试题点评: 该题比较简单,分清先后就可以选对。所涉及考点在经典题解P246页第1819题有所涉及,另外,游文丽老师和李玉华老师在课上也是反复强调过该考点的。

  19.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保证金
  B.预付款
  C.违约金
  D.定金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定金的概念。题目所述情况属于合同担保中的定金担保。  
  试题点评: 该题基本上没有难度,有些法律常识的话就可选出。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单选20中有所涉及。

  20.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押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本题D选项正确。  
  试题点评: 本题作为《物权法》的题目还是比较容易的,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单选22中涉及,另外,李玉华老师在串讲中也是反复提及的。

  2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解的是( )。

  A.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选项A不正确;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所以B选择正确;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以选项C正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选项D正确。  
  试题点评: 关于公司股票转让的规定几乎每年都有题目,因此准备参加09年考试的考生在复习时要特别关注此部分内容,本题由于是单选题,因此难度不大,只要能判断出A,其他的基本上可以不用看了。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2 中,另外,李玉华老师串讲中也是特别强调过的。

  2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是( )。

  A.票据未记载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C.票据债务人的签章被伪造
  D.票据债务人为无行为能力人 中华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使票据抗辩中对物抗辩的情形。根据规定,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欠缺,如果未记载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会不使票据失效。所以票据上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不是抗辩事由。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容易,所说涉及考点在网校最后模拟试题三单选19中。

  23.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适用《仲裁法》的范围。根据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另外,劳动争议也不适用于《仲裁法》。所以本题答案为C.  
  试题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只要清楚哪些不适用仲裁法规定的纠纷就可以选出,相应的考点在网校最后模拟试题三单选2中有涉及。另外,在李玉华最后语音串讲中也重点提及过。

  24.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出席及会议制度。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示了异议,并且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试题点评: 本题有两个关键点,一是庚虽然没有在会议记录中表明异议,但他并未参与该违法事项的决议,因此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二是戊已经明确表示了异议并记载于董事会会议记录中,因此也不承担责任。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二章同步系统训练单选17中。

  25.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选项ABD中所述的出资方式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作为单选最后一题没有什么难度,只要大家清楚和理解《公司登记管理办法》中的那个规定,不管题目表述的多复杂,都是可以判断出来的。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跨章节综合题5和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3中均有涉及。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可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用2B钢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2645信息点。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6.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董事会职权的有( )。

  A.决定是否同意合营一方将其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者
  B.决定是否解聘合营企业副总经理
  C.决定合营企业发展规划 中华
  D.决定合营企业的分立方案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因此选项BC是符合规定的;合营企业可以对合并和分立的事项作出决议,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试题点评: 本题虽然就考了一个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但考点很分散,散落在教材几个段落中,有一定的难度。本题与梦想成真-应试指南模拟试题三多选9的考点相同,另外,如果考前看一下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35中的表2.4的话,那么会对拟订方案决定作出很好的区分。

  27.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
  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C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试题点评:本题比较简单,只要大家清楚普通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哪些事项是可商量的(与本企业交易),哪些是不能商量的(与本企业竞争)就很容易了判断了,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简答题3的考点相同。

  28.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有2个月低于法定人数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所以本题答案为BCD.  
  试题点评: 本题考点比较集中,综合性不是特强,主要是考查大家对法律规定的把握程度,选项C需要简单的进行分析。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三多选4的考点相同。 中华

  29.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答案是BCD.  
  试题点评:经典题解第三章经典习题多选5、简答1

  30.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作各方的下列出资方式中,正确的有( )

  A.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
  B.中国投资者以其所有的工业产权作价出资
  C.外国投资者以已设定抵押的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D.中国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中华 会计网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但是不能以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为出资。所以答案为ABD.  
  试题点评: 本题较为简单,没有大的陷阱,大家主要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有印象的话,都不难选出。本题与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四章同步系统训练单选9相同,另外,李玉华老师最后的语音串讲中也有重点提及。

  3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不得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B.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措施应当终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提起

  参考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因此选项B正确;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项D正确。
  试题点评: 本题选项C要特别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这样的关键词在背书时要特别注意。本题的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三简答1中有所体现。

  3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债权转让和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另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不能向乙交付名画,所以乙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乙可以抗辩甲,则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可以拒绝丙的付款请求。所以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试题点评: 本题较难,考了债权转让中抗辩权的让与与合同解除两个知识点,需要考生在一定的基础上有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本题考点在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有重点的提示。

  33.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拟选择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执行判决,同时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 会计网
  B.执行判决,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不执行判决,并向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D.不执行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程序。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二审判决在作出时生效。所以答案是AB.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容易,共三个关键点,一是要清楚提起再审的人民法院包括原审法院上一级法院;二是要清楚提起再审的,原判决是不停止执行的;三是要清楚两审终审制的含义。本题考点在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有重点的提示。

  3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有( )。

  A.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C.因贪污罪而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D.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根据的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包括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员、破产企业的投资人等);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试题点评: 破产管理人的相关规定在本年考试中多次涉及,本题关键是选项CD的判断,选项C要注意没有年限的问题,只要是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都是不能担任管理人的,选项D要注意利害关系的范围,复习时不能仅仅记利害关系四个字,还要将其具体内容看一下,否则遇到此类题目也是不太好判断的。本题所涉及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3相同,另外,李玉华老师考前串讲中也做了多次的提示。

  3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管理人有权请示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中华 会计网

  A.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
  C.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
  D.债务人为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选项D是属于无效行为,而非可撤销行为,因此不选。  
  试题点评: 又是一道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题目,本题比较简单,对于无效行为和可撤销行为的区分也是网校老师在课程中反复强调的,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单选15完全相同。

  36.某封闭式基金经理管理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该基金上市条件的有( )

  A.基金募集期限届满,该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了核准规模的85%
  B.该基金持人为1001
  C.该基金募集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D.该基金合同期限为12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封闭式基金上市的规定。根据规定,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基金的募集符合本法规定;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四)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五)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核准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本题中,选项A符合了封闭式基金募集成立的标准,因此也是符合上市的条件的。  
  试题点评: 本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一定的判断,尤其是选项A,要清楚封闭式基金发行成功的条件以及与上市的关系,本题所涉及的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单选14中有所体现。

  37.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尚未公开的信息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 中华 会计网

  A.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一次达到该资产的20%
  B.公司经理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C.上市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
  D.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内幕信息的界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法律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对于选项C,由于属于重大事件(董事、1/3监事和经理发生变动)的范围,因此也属于内幕信息。答案为BCD.  
  试题点评: 本题平时做练习时应该经常碰到,只要清楚具体的范围,尤其是与重大事件的结合问题,相信不难选出。本题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三多选14相同。

  38.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有( )。

  A.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且拒绝纠正
  B.股本总额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
  C.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中华 会计网
  D.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记载,且拒绝纠正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因此选项B所述情形不会导致股票终止上市。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简单,只要复习时仔细比较记忆和理解过了,应该能很准确的选出。本题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6章同步系统训练多选13中有所体现,另外,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也是不断强调过的。

  3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 )。

  A.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B.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C.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D.收购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即依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额五种情形。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同样也不能作为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  
  试题点评: 本题不难,主要注意与《公司法》的结合问题,如果没有考虑到这点的话,很容易将选项D遗漏。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五)(实验班)判断题7、应试指南 P168多选题24等处均有所体现。

  40.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承兑生效后,承兑人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下列关于该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
  B.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付款请求权人承担责任
  C.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追索权人承担责任
  D.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的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参考答案:ABCD 会计网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承兑的效力。以上四项均符合要求。在08年教材P286.  
  试题点评: 这题大家可能会问,选项ABC说的太绝对了,没有考虑到抗辩权和票据付款程序等因素,但本题确实是按照教材,围绕承兑人的责任来出的,由于出题人没有给出与此有关的条件,大家在做题时可以不用多考虑,本身选项的表述上是没有问题的,考试做题时要谨慎,但不能草木皆兵。本题所涉及的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时有明确的提示。

  4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有( )。

  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
  B.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的
  C.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逃匿的
  D.汇票到期日前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使追索权的条件。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禁止活动的。本票、支票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有关汇票的规定。  
  试题点评: 仅仅考了期前追索和期后追索的条件,比较简单的一道题。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多选14中有所涉及。

  42.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招标采购中出现的应予废标的情形有( )。

  A.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
  B.供应商曾向采购人行贿进行询价
  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D.招标过程中,采购项目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而取消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废标的情形。根据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试题点评: 本题老师认为A是不选的,因为根据规定是不足2选项A不足3,这两个期间是不相等的,如果选项A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为2的,那么应该选,考试时要分清选项是一个区间的判断还是一个时点的判断。本题所涉及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简答题43)中。

  4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员必须回避的情形有( )。

  A.仲裁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会计网
  B.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
  C.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
  D.仲裁员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根据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以上四项均是需要回避的情形。
  试题点评: 本题的考点稍微偏了一些,大家以后复习考试看书时要对这种地方适当的关注。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梦想成真-经典题解P26多选题26中有所涉及。

  4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的格式条款。如果格式条款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格式条款。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时并不会导致格式条款无效。  
  试题点评: 本题平时练习题应该能够经常遇到,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只要清楚格式条款中两种特殊情况(两种以上解释、加重对方责任)就可以了,本题考点参见考前模拟试题(一)(实验班)单选21;考前模拟试题(一)(普通版)单选21;考前模拟试题(二)(普通版)单选21.

  45.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中,正确的有( ) 会计网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分公司的性质。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因此选项AB是错误的。  
  试题点评: 本题也是没有什么难度,只要看过书,听过公司法课程的考生,都应该很容易的选出。此题考点可以参见: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一(普通班)单选3;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二(普通班)单选题3;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第二章判断题12.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并按答题卡要求,用2B钢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6170信息点。认为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理卡中信息点[×].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61.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这些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管辖。根据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试题点评: 比较好判断的一道题,只要大家认真复习了诉讼管辖的重要规定的,相信不难做出。本题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单选2相同。

  62.被代理人甲曾对乙表示已将销售业务代理权授予丙,而实际上甲并未授权给丙。后丙以甲的名义与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则甲应对丙签订该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的规定。根据规定,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但实际并未授权的,属于表见代理。此时根据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被代理人应该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试题点评: 表见代理相信大家在考前已经熟记于心了,本题考的是表见代理的一个情形,很好判断。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63.200751,甲到某商场购买一台价值为20000元的冰箱,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51由甲先支付6000元并提货,61再付6000元,其余8000元在710前付清。61,甲未按期支付6000元价款。此时,该商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甲支付使用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规定。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试题点评: 本题考点很明确,但是考的却很细,学习中不能光记支付全部价款和解除合同,还要多看一句解除合同的要支付使用费,否则就算判断出20%的标准了,也不敢下手划这个。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64.证券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的,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应先缴纳罚款。( ) 会计网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反证券法责任的承担。根据规定,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同时承担缴纳罚款、罚金和民事赔偿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试题点评: 本题非常简单,考查的是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该原则贯穿于老师授课和教材的全过程。本题与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166单选34完全相同,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6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股东通过。(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根据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试题点评: 临时抱佛脚考生的一道绝杀题,大部分考生记住了出席会议“2/3”,但没有理解是人数还是钱数,很容易选错。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66.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的债务与合伙企业的关系。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试题点评: 本题稍微绕了一下,按照规定,不得抵销的应该是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相关的债务,如果是无关的债务,债权人和合伙人自己可以协商抵销,与合伙企业没有关系。本题所涉及的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判断4相同。

  67.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此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试题点评: 本题比较容易,大家要重点区分是股票发行还是年度审计,本题所涉及的考点与网校考前模拟试题(四)单选16相同。 会计网

  68.甲、乙等6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并委托甲和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对乙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其他合伙人对如何解决此问题也产生了争议,由于合伙协议未约定争议解决的表决办法,合伙人实行了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后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了同意甲意见的决定。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办法。根据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试题点评: 本题表述的比较长,但考点却十分明确,要清楚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的法律规定。作出此判断后还不算完,要把题看完整,最后面的一句话是上述解决争议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个判断是错误的,考场上虽然紧张,但一定要把题读完,否则因为这个没有选对是非常可惜的。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69.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追索对象。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试题点评: 本题较为容易,只要清楚票据追索权的特点就很好判断。本题所涉及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所提及。

  70.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的限制。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试题点评: 本题考点比较明确,只要复习时稍微注意到了此规定的话,应该不难选出。本题考点在网校考前模拟试题(一)(实验班)单选20中有所体现。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2006820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当年912日向C公司提示承兑,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中华会计 网

  F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F公司可行使追索权的追索对象有哪些?这些被追索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

  (2C公司是否有当然的付款义务? C公司如果承兑了该汇票,能否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3)本案中,汇票的被保证人是谁?简要说明理由。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谁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中华会计 网

  参考答案:

  (1F公司可行使追索权的追索对象包括:E公司、B公司、D公司和A公司。这些被追索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会计网

  (2C公司没有当然的付款义务。C公司如果承兑了该汇票,则不能以其所欠A公司债务只有8万元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本假设条件中,C公司以其与出票人A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持票人F公司是不符合规定的。中华会计网

  (3)被保证人为A公司。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中,该汇票未经承兑,因此出票人A公司为被保证人。如果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则D公司可以向A公司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中,被保证人为出票人A公司,因此保证人D公司清偿票据款项后只能向A公司行使追索权。 中华会计 网

  试题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但是有些考点稍微偏了一些,尤其要注意第一问中的被追索对象是不包括C公司的,因为该汇票是由第三人承兑的,如果第三人未承兑的,该汇票与他没有关系,追索对象中也不应该包括该第三人。第二问中的抗辩考点比较简单,只要是票据法题目的,基本上都会涉及抗辩权行使的限制问题。第三问稍微有些难度,关键是确定被保证人。本题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19423题中有所涉及。

  2.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个;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中华会计网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中华会计网

  参考答案: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中华会计 网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中华会计网

  试题点评: 本题基本上没有什么难度,唯一需要注意的是第三问,此处有一个公司法的特别规定,允许股东自行约定股权转让的事项,如果复习不仔细的话很容易做错。本题所涉及的考点在李玉华老师最后语音串讲中有重点提及。

  3.张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732,张某将设立申请书等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提交到拟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如下:张某以其房产、劳务和现金3万元出资;企业名称为A贸易有限公司。310,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张某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中华会计网

  315,张某将修改后的登记文件交到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25,张某领取了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320签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该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后,张某委托王某管理A企业事务,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执行。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仍与代表A企业的王某签订了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张某知道后以王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B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中华会计网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32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2A企业的成立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张某32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

  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中华会计 网

  (2A企业的成立日期为320。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本题中,工商机关的签发日期为320,因此该日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中华会计 网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企业为知情的、非善意的第三人,因此不适用该规定,此时投资人是可以对抗B企业的,B企业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试题点评:本题比较简单,复习中的盲点可能在第二问,其他两问基本上没什么难度,不太清楚为什么会出这样的题目。本题考点在梦想成真-应试指南P82页简答题1、梦想成真-经典题解P100简答题1中有所涉及,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 会计网

  甲公司拟购买一台大型生产设备,于200761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价值为80万元的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1)设备直接由乙公司的特约生产服务商丙机械厂于91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于610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3)甲公司于设备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向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签订后,丙机械厂同意履行该合同为其约定的交货义务。

  610,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6万元。

  91,丙机械厂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甲公司催告丙机械厂,限其在920之前交付设备,并将履约情况告知乙公司。至920,丙机械厂仍未能交付设备。因生产任务紧急,甲公司于930另行购买了功能相同的替代设备,并于当天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2万元,同时赔偿其他损失。乙公司以丙机械厂未能按期交付设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应由丙机械厂承担违约责任为由,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

  1010,甲公司就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中华会计 网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是否仍然有效?说明理由。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法院是否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丙机械厂仍未履行,此时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应由丙机械厂承担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买卖双方的基本当事人,而丙机械厂为第三人,因此是不承担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

  (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虽然解除,但不影响其中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4)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条款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主合同标的额为80万元,其20%为16万元,约定的定金未超过该标准,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5)法院有权审理该合同纠纷。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甲公司提起诉讼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乙公司在首次开庭时也未提出异议,因此视为甲乙双方放弃了仲裁协议,人民法院是有权继续审理该合同纠纷的。  
  试题点评:本题整体难度不大,前四问基本上是白送分的,不存在什么陷阱,第五问稍微有些难度,需要考生理解在仲裁协议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基础上,还要清楚一个特殊的规定,即双方可以自愿放弃仲裁协议的规定,题目中对此也是作了特别提示的,乙公司提交答辩状并参加了开庭审理,说明乙公司也认可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双方在诉讼时根本就没有提到仲裁协议的事儿,说明已经放弃了仲裁协议,此时人民法院是应当审理的。这道题目所涉及的知识点在中级经济法《应试指南》p22页多选题10、判断题12230页简答题4,《经典题解》19页判断题78258页综合题4中均有所体现。另外,李玉华老师在串讲中对本题的第五问涉及的考点也是进行了提示的。 中 中华会计 网 会计网

  提醒:经济法相对来说比较容易些,因此更新的比较快,其他两科大家不要着急,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的老师们也在努力的搜集题目和做答案,会尽快在这几天提供给大家的,请大家不要着急,不要催促,让老师们能安心的做出准确的答案。再次感谢广大学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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