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一、计算分析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除题中特别标明的外,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有计量单位的,必须予以标明,标明的计量单位与题中所给的计量单位相同;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
1.A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12月31日,A公司期末存货有关资料如下: (1)甲产品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按照一般市场价格预计售价为106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金为3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 (2)乙产品账面余额为400万元,其中有20%已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价款为80万元;另有80%未签订合同。期末库存乙产品如果按照一般市场价格计算,其预计销售价格为440万元。有合同部分乙产品的预计销售费用和税金为6万元,无合同部分乙产品的预计销售费用和税金为24万元。此前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因产品更新换代,丙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准备对外销售。丙材料的账面余额为250万元,预计销售价格为22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25万元,此前未计提跌价准备。 (4)丁材料30吨,每吨实际成本15万元。该批丁材料用于生产20件X产品,X产品每件加工成本为10万元,现有7件已签订销售合同,合同规定每件为40万元,每件一般市场售价为35万元,假定销售税费均为销售价格的10%。丁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对存货采用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年计提跌价准备。 要求:分别计算上述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和应计提的跌价准备,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
正确答案: (1)甲产品 可变现净值=1060-30=1030(万元) 甲产品的成本为1000万元,小于可变现净值1030万元,应将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0万元全部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4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 (2)乙产品 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80-6=74(万元) 有合同部分的成本=400×20%=80(万元) 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74=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 贷:存货跌价准备 6 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440×80%-24=328(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成本=400×80%=320(万元) 因为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丙材料 可变现净值=220-25=195(万元) 材料成本为250万元,应计提55万元的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5 贷:存货跌价准备 55 (4)丁材料 有合同的X产品可变现净值=40×(1-10%)×7=252(万元) 有合同的X产品成本=15×30/20×7+10×7=227.5(万元) 有合同的X产品没有发生减值,因此这部分丁材料应该按照成本计量。 无合同的X产品可变现净值=35×(1-10%)×13=409.5(万元) 无合同的X产品成本=15×30/20×13+10×13=422.5(万元) 由于无合同X产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所以无合同的X产品耗用的丁材料应该按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无合同的X产品耗用的丁材料的可变现净值=35×(1-10%)×13-10×13=279.5(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丁材料成本=15×30/20×13=292.5(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丁材料应计提的跌价准备=292.5-279.5=13(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3 贷:存货跌价准备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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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企业库存化工原材料由于品种繁多,期末采用按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对存货计价,A类存货中有100万元的原材料专门用来为某客户加工产品而储备,另外200万元的原材料没有专门合同,其他情况见下表:![]() 要求:计算该企业期末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以万元为单位) |
正确答案: ①有合同部分产品的成本=100+60=160(万元),可变现净值=200-20=180(万元),产品可变现净值大于成本,所以没有发生减值。 ②无合同部分产品的成本=200+80=280(万元),可变现净值=290-30=260(万元),无合同部分产品发生减值。 用于生产无合同部分产品的材料的可变现净值=290-80-30=180(万元),成本=200(万元),所以发生的减值=200-180=20(万元)。 ③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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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原材,原材料成本25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10%,增值税率为17%。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等已支付。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作出甲企业发出原材料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处理,并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原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况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
正确答案: (1)发出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250000 贷:原材料250000 (2)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 =(250000+20000)÷(1-10%) =30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300000×10%=30000(元) 应交增值税=20000×17%=3400(元) ①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应交消费税30000 贷:银行存款53400 ②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53400 (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 ①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27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70000 ②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3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