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十八)

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考前冲刺(十八)
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   )工作日。
A.3个
B.5个
C.7个
D.10个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2.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在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前提下,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
A.5%
B.10%
C.20%
D.25%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
A.没收违法所得
B.罚金
C.责令停产
D.吊销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罚金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罚款属于行政责任。
 
4.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是(   )。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主体
C.经济法律行为
D.经济法律事件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经济法律规范是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
 
5.《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   )。
A.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B.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C.由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
D.由票据法所规定的,不是基于票据行为直接发生的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票据法上的关系,是指因票据行为及与票据行为有关的行为而产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票据法上的关系可分为票据法上的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
A.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B.企业拒不执行到期债务,且有隐匿财产行为的
C.企业被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
D.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

 

正确答案:ACD 解题思路:选项A、C、D所述属于应由法院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的三种情况。
 
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有(   )。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追索权发生的实质条件:(1)汇票被拒绝付款;(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禁止活动的。本票、支票追索权的行使,适用《票据法》有关汇票的规定。
 
8.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已经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背书转让
B.甲可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且不承担票据责任
C.汇票已转让故应由乙独立承担汇票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汇票责任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9.根据有关诉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票据兑付引起的纠纷,有权管理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有(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根据诉讼法律制度规定,因票据兑付引起的纠纷属于特殊地域管辖,其一审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票据兑付地人民法院受理。
 
10.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1.背书人转让票据时,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12.某公司开出一张汇票用以支付货款,后发现金额有误,便涂改后重新填写,该行为属于票据的变造。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票据变造的主体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的行为,而该公司是合法的出票人,但是涂改金额将造成该票据无效。
 
13.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汇票质押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1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接受行政处分。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踏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我国经济法的体系中属于宏观调控法。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经济法的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属于我国经济法的体系中的市场规制法。
 
四、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有计量单位的,应予以标明,标明的计量单位与题中所给的计量单位相同;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6.2004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10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04年7月2日乙公司付货,2004年7月11日甲公司交付货款。乙公司如期付货,但甲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2004年7月21日乙公司上门催讨货款,甲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乙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没有再提起甲公司欠款之事。2006年6月11日发生地震,9月21日乙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06年10月,乙公司再次提起甲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乙公司认为虽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另一债权人丙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的申请,2006年11月2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公司破产。
甲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2004年6月21日甲公司以自己价值30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3年。(2)2004年11月1日甲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并以丁公司作一般保证人,保证期间6个月,向建设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1年。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06年3月2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3)丙公司为甲公司清偿债务80万元,但丙公司在2005年5月21日曾欠甲公司债务60万元,丙公司向清算组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工商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3)丙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为什么?
(4)建设银行享有的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多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正确。地震属于不可抗力,构成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前述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乙诉讼时效应从2004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1日,但2006年6月11日地震,处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引起诉效的中止。
(2)工商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工商银行的债权属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商银行的债权有甲公司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所以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
(3)丙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其对破产人甲公司的60万元债务,剩余的20万元为破产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4)建设银行享有甲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150万元。由于甲公司办公楼作价300万元,除去为工商银行贷款抵押的150万元后,尚余150万元。此150万元应属于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建设银行提供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属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建设银行的200万元债权中,150万元属于优先受偿权,其余50万元属破产债权应参加破产程序受偿。
 
五、简答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7.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某年8月18日人民法院作出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的裁定,并于同年8月25日予以公告。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为60日,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乙公司为甲公司债权人,享有15万元的债权,因为未收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的通知,同时也未看到人民法院的公告,因此在60日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进行了一次分配后,才提出债权申报,乙公司的债权申报是否有效?管理人应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正确答案:
乙公司的债权申报有效,管理人应接受其债权申报,但是乙公司只能参与未分配的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包括法定申报期限和延展申报期限。法定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人民法院确定申报期限为60日,在该60日的申报期内乙公司未申报债权,而是在破产财产进行了一次分配后提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延展申报规定,接受其债权申报,符合规定。但是已分配的破产财产对乙公司不再补充分配,乙公司只能就未分配的剩余破产财产依法按比例进行分配。
 
18.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房屋出现倒塌危险的,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中,乙的房屋经维修后仍有倒塌危险,危及甲的人身安全,因此甲有权解除合同。
 
19.甲公司为支付货款,2007年4月1日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100万元、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取得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将汇票的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其后,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丁公司在汇票单上记载"只有戊公司交货后,该汇票才发生背书转让效力"。后戊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己公司。4月6日,己公司持汇票向承兑人A银行提示承兑,A银行以甲公司未足额交存票款为由拒绝承兑,且于当时签发拒绝证明。4月8日,己公司向甲、乙、丙、丁、戊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乙公司以己公司应先向丙、丁、戊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丙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背书所附条件是否具有票据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承兑时的记载事项包括哪些?其中绝对记载事项包括哪些?
(3)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丁公司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根据规定,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2)承兑记载的事项包括三项,即承兑文句、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承兑文句、承兑人签章是绝对应记载事项,但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则必须记载承兑日期。(3)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应按照汇票的文义担保汇票承兑和付款;汇票不获承兑和付款时,背书人对于被背书人及其所有后手均负有偿还票款的义务。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4)丙公司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背书人禁止背书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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