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上海市2010年度资产评估管理
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上海市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人员,需热爱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资历。对于工作业绩较突出者,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0 年6月25日 上午9:00-11:00 《资产评估管理》
  下午13:00- 14:30 《相关法规知识》
  下午15:00- 16:30 《并购与重组》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0 年4月15日-17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上海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学院(桂林路100号东部51号楼213室)
  报名点代码:5252
  联系电话:64324860、64323962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和两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0年6月17日-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报名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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