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内部交易事项的抵销
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
【例5】2008年12月10日,母公司(甲公司)销售给子公司(乙公司)货物一批,取得收入20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本批货物的成本为14000元,款项已经支付。
(1)母公司12月10日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
贷:库存商品 14000
(2)子公司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