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9 共1页
1.应收账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
2.实物资产的处置及变价收入情况,有无隐匿、私分、非正常压价出售等违法行为。
3.对待处理损失的报批、核销转账情况。
4.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5.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入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确。
6.破产债权申报时间限制及金额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作了依法处理。
7.清算费用的开支范围是否符合标准及有关规定。
8.第一顺序破产债务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