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6〕463号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初、中级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高级按每科10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附:关于201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