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15 共1页
关于2010年审计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0年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考生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领取。
1、 准考证(原件);
2、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4、 会计证等相关材料证明(原件)
5、 3张一寸照片。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办证(除周二去省厅盖章、领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0427-2827109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百分百考试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