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2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2-03-02 共1页

    2012年广西审计师考试报名预计在4月中旬开始,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发布2012年审计师报名考试相关新闻。广西2012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今年我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职改办和自治区审计厅共同组织。自治区审计厅职改办具体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市的报名工作由市职改办、市审计局共同负责;区直、中直驻桂单位由所在部门职改办负责。
  二、有关政策规定(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行。报考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采取考试与评价相结合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规定实施。高级审计师资格报考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资格证书参加全国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颁发《资格证书》时,按桂职改〔2002〕1号文办理。参加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根据人发〔2002〕58号文件规定,该成绩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报考纪律根据审人发〔2003〕4号文规定,伪造、涂改学历、资历证明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由发证机关取消资格,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考要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当地地级市审计局报名,填涂“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征订考试资料。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