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21 共1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已经发布《关于开展2012年高级统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区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将进入评审阶段,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现就2012年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定于2011年5月进行,上报审核材料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4月20日。
二、2012年高级统计师评审继续采用考评结合的方法,考试合格方可参评。
三、评审表一律使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按规定提交各种证明材料。符合职称外语免试人员,须按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发〔2007〕65号) (见附件2)的规定执行,其他相关事宜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人社发[2012] 69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请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步骤:http://www.nxhrss.gov.cn→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2012年职称评审文件及资料;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力资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申报人须按《2012年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提供材料且所有提交的证件、材料均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各地、各单位将《自治区 统计 系列申报 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审核一览表》(附电子版)一并在4月16日—20日报送至区统计局人事与老干部处。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2〕69号)
2、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人发〔2007〕65号)
3、2012年申报材料目录
4、申报需填的相关表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