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3 共1页
黔人社厅通 [2011]52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人社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表表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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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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