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发放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3 共1页

关于发放2011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一级计量师和质量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在本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到道里区地段街10号2楼“证书办理”窗口进行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11年12月8日至2012年1月18日全天办理,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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