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及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6日(星期日)。
级别 |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初级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闭卷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程、无储存功能)。 |
中级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统计工作实务 | |
高级 | 上午9:00―12:00 | 高级统计实务 | 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