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1.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2.提供保管箱业务
1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