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第五章第三节证券回购交易的清算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一、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 
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是一次交易、二次清算。
(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
第一步,回购初始交易当日的清算
第二步,回购到期日的清算
    回购年收益率=[(购回价-100)/100]×[(1年的天数/回购天数)×100%](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1年的天数”为360天,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为365天。)
    购回价计算公式:回购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回购天数/360(365)。
(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
1.见券付款
2.券款对付
3.见款付券
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
二、标准券的折算率
(一)折算率的含义
    标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债券现券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二)折算率的计算
折算率是由证券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一定时期同券种现货市场平均价格来确定的。
企业债券回购标准券的折算,是依据各企业债现券品种市场交易价格、债券信用等级的变化以及债券付息兑付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标准券的计算

(三)折算率的公布
有关国债回购、交易清算等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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