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1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9 共1页

各招生单位: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即将进行,因国家考试成绩至今尚未下达,目前分数线无法确定。考虑到学院及考生均需要提前做些准备,先特发此预备通知,请各学院与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工作的正式通知,有关政策及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复试基本要求
  待定。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时间待定,以正式通知为准)及地点:
  中心校区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报考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软件园校区的考生;
  千佛山校区六号楼330教室,报考千佛山校区及趵突泉校区的考生。
  考生须先到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初审、领取考生全国联考成绩单后。再到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复试考试费。
  (二)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用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
  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http://www.chsi.com.cn/xlcx/)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提交的上述材料按以下由上至下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带二维码学历证书查询件、全国联考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在学校报到点缴纳专业课考试费、复试费每人共计160元。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个别因评职称等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及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可从本人档案或原毕业学校档案馆复印,由证明单位加盖公章)。所有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过时不予补验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加盖“审查合格”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及相关证件,到所报考学院参加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
  参加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2011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四)调剂或转专业
  工程硕士调剂或转专业要求如下:
  1、2011年GCT成绩已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待定)、拟调剂工程硕士领域的考生,经个人申请,接受学院及学校同意,需参加拟转入工程硕士领域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及面试,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合格,方能录取。
  2、今年拟调剂我校的工程硕士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院校,并需持第一志愿单位出具同意调剂函,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到我校进行审查。
  3、我校不接受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不接受无学位考生的调剂。项目管理领域不接受调剂考生。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