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1年在职工程硕士复试信息

发布时间:2011-12-30 共1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关于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GCT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的条件
  全国GCT联考分数达到以下标准者可进入第二阶段考试: 
  1、有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178分,单科小分≥30分。
  2、无学士学位考生:GCT联考总分≥220分,单科小分≥38分。
  二、第二阶段考试具体安排:
  1、考试登记及资格复审:GCT成绩符合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条件的考生,持以下材料及证件于2012年1月3日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办理第二阶段考试登记手续。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打印)
  (2)《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见附件)
  (3)GCT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阶段考试:
  第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笔试考试(自带计算器)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
  专业笔试时间为1月7日上午8:30-10:30。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1月7下午13:30-17:00。
  笔试及面试地点在考试前2天见研究生学院网站。
  各专业领域专业笔试科目见下表,纲见研究生学院网站。
  三、调剂
  2011年报考辽宁省内高校,有学士学位且符合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考试条件的工程硕士考生,可申请调剂至我校,并按照我校第二阶段考试要求,参加专业笔试考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具体事宜请致电联系。
  调剂申请时间:2011年12月27日—2012年1月3日;
  四、录取原则: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予以拟录取
  1、GCT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要求。
  2、专业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均达到我校规定合格标准。
  五、其它
  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第二阶段考试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异地(广东)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附件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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