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4-15 共1页
办法中规定,在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脱产和非脱产(含业余和函授,下同)批次的第一、第二志愿后设置征求志愿,每批次的征求志愿设置五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是否服从志愿。在每批次的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总分达到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招生录取科类报考资格条件,且未被本批次或以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原未填报脱产院校志愿的落榜生不能填报脱产批次的征求志愿;脱产批次落榜生可以填报非脱产批次的征求志愿。原未填报高起本院校志愿的落榜生不能填报高起本批次的征求志愿;高起本批次落榜生可以填报高起专批次的征求志愿。
每批次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拨打168声讯台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且符合相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网填报征求志愿;填报完毕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确认点,对志愿信息进行确认。江苏教育考试院网将在每批次正式志愿录取结束后在显著位置即时发布征求志愿有关信息。 (沈考宣 张琳)
网上填报及现场确认时间表
填报及确认时间
11月29日8:30至11月30日16:00
12月6日8:30至12月7日16:00
12月16日8:30至12月17日16:00
12月22日8:30至12月23日16:00
批次
专升本、高起本脱产
专升本、高起本非脱产
高起专脱产
高起专非脱产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