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联考 将统一配发考试文具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记者7月3日获悉,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开始报名,今年,考生将必须使用统一配发考试文具,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
  “全国联考”将于10月29日—30日进行。即日起至14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www.cdgdc.edu.cn,或www.chinadegrees.cn)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日至18日。
  据了解,今年“全国联考”首次按“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统一配发考试文具,考生一律不得自带文具进入考场。考试文具只收成本费,现场确认时与报名费一起由考生交纳。全部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带走自己的考试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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