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6 共1页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各高职院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号),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机械类专业开展了全省统一的以技能操作考试为主、文化考试为辅的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以下简称“技能高考”)。为进一步推进技能高考、完善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全省统考专业(类别),稳步推进技能高考
  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完善的原则,2011年在机械类专业进行了技能高考试点,2012年技能高考的专业(类别)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2013年扩大为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和会计、护理专业。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其他专业(类别)。未纳入技能高考范畴的专业(类别),实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2015年我省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部实行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再组织现行的“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统考)”。
  1、考试办法和时间安排
  技能高考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技能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与每年普通高考同步;技能操作考试由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考试时间为文化考试的上一年7月份。
  2013年机械类、电子类和会计专业的技能操作考试主考学校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类和建筑技术类的技能操作考试主考学校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主考学校为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考试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12月在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高考报名手续,2013年6月7日参加文化考试。
  2、考试内容
  技能操作考试的内容原则上为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或中级技术等级标准,考试成绩分为A、B、C、D、E五个等次,E等为不合格。技能操作纲由主考学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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