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6 共1页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1〕3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确保2012年全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