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设8考点接受省外艺术类“校考”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苏省将设8个考点接受举行“校考”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未在指定考点考试的,江苏省一律不承认其考试成绩,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专业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也将不予投档。设点考试院校专业考试将在1月底开始,3月20日前结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8所院校可在江苏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院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必须报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在院校所在地设点校考。在我省设点考试院校提供的无报名信息的合格考生名单,江苏省不予认可。 
  附: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江苏省考点设置单位 
  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宁海中学、南京市三十九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苏州市第六中学、徐州矿务集团一中、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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