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教育部同意撤销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本信息来自2008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11个本科专业和3个医学类专科专业、2个公安类专科专业,可自2008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428个本科专业和12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3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3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

序号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修业

年限

备注

1

教育部

陕西师范大学

050416

摄影

四年

2

辽宁省

鞍山师范学院

040313W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四年

3

河南省

郑州大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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