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少年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西安交通学2009年“少年班”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批准,西安交通学从1985年开始招收“少年班”学生。其目的是不拘一格选拔智力超常少年,进行创新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改革。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少年班”人才培养模式趋于完善,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2009年西安交通学继续招收“少年班”学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广博精深知识、良好思想品德、创新精神和高素质的精英人才。
  二、培养特色
  1.学硕连读。西安交通学对“少年班”学生实行“预科—本科—硕士”贯通培养模式。其中,预科两年(委托西安交通学附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培养)、学通识教育两年、专业教育四年。根据西安交通学附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的学籍和西安交通学的学籍学位管理条例,各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者分别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双重学籍。预科两年期间,学生既有西安交通学学籍,又有西安交通学附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学籍。
  3.个性化培养。在预科的两年教学中,实行高中与学课程相贯通的教学模式,除按高中课程标准安排课程外,还将根据西安交通学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对开设的课程和课时进行调整,并聘请学教师讲授部分课程,配备学业指导教师,实施个性化培养。
  三、招生特色
  1.自主命题。由西安交通学招生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命题、考试及阅卷。
  2.独立招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一考免三考。参加西安交通学组织的“少年班”招生笔试和面试且综合考核合格者,可以免去中考直接被录取为我校“少年班”学生;在预科期间学习成绩合格者,可以免去高考直接进入我校本科学习,且根据预科两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选择学专业;在学本科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相关要求者,可以免去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保送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办法
  1.招生地区:北京、上海、天津、陕西、山西、甘肃、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苏、江西、浙江、重庆、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山东、安徽等二十省(市)。
  2.招生对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异,智力超常,年龄在十五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市级以上重点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
  3.招生人数:100名左右。
  4.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5日~2008年12月30日24:00(网上报名)。
  5.报名程序:(以中学为单位)
  (1)中学采集学生数码照片和收集学生报名草表后,登录西安交通学本科招生网(http://zs.xjtu.edu.cn),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牢记中学密码,用于随时查看本校考生的录取动态。并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正式《西安交通学2009年“少年班”报名申请表》。
  (2)中学查看学生户口本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中学核实学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推荐名单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西安交通学2009年“少年班”推荐学生名单》。
  中学汇总每位报名考生的报名申请表、户口本和初中阶段学籍材料复印件后,和中学推荐名单一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快件寄至西安交通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少年班”字样)。经西安交通学资格审查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发给合格者准考证。“少年班”不接受社会报名和中介机构报名。各中学推荐报名人数一般不得超过5名,特殊情况者需向西安交通学本科招生办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资格审查。
  友情提示
  1. 准考证将于春节前寄出,请各中学注意查收。
  2. 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当地招生办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向我办提交高考报名号,供我校在各省录取审批时使用。(若有的省还未开始高考报名,可以暂缓提交)
  3. 报名材料概不退回,户籍、学籍等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五、考试录取
  1.笔试:试题范围原则上不超出现行初中教学纲。考试内容:基础知识占40%,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占60%。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物理、英语(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考试时间:2009年2月底—3月初(具体考试日期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届时收取考生报名考试及资料费200元/人。
  4.考试地点:西安交通学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5.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普知识、人生、社会、心理等综合内容。
  6.录取: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单将于2009年3月底前寄往考生所在中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5月底之前寄出。
  六、其他
  1.在校期间,学校分阶段按照西安交通学附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西安交通学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预科阶段学习地点在西安交通学附属中学(或其他省重点中学),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地点在西安交通学。
  2.在校期间,学生按照西安交通学的相关规定参加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及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申请减免学费。
  3.预科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七、监督机制
  1.为保障“少年班”学生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校纪监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录取的学生名单由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由西安交通学招生办统一报送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2.学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申请和推荐材料属实。凡发现弄虚作假者,西安交通学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少年班”推荐资格三年。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西安交通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49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9-82668320   传真:029-82668320
  招生办公室地址: 西安交通学东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
  联系人: 李老师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xjtu.edu.cn 

西安交通学招生办
200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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