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为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2009年我校将按照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省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学生,世界、全国航模竞赛获奖者。
  (2)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优异者;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3)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填报申请
  符合“报考对象”条件的考生,直接通过网上报名。考生登陆西北工业学招生网(zsb.nwpu.edu.cn),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2)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4)1500字左右个人陈述。
  以上材料一并寄至:西北工业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为2008年12月20日,逾期我校将不予受理。
  3、初审
  由我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初审,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初选合格者名单于2008年12月25日前在西北工业学招生网公布,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4、考核
  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笔试科目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1月7-8日; 
  面试将在比试结束后进行;
  测试地点:西北工业学
  5、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2)我校将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基础之上择优录取,被确定为候选人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预录协议书,由我校报送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6.优惠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  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2)专业安排:实际录取专业以高考填报志愿为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对已经达到我校在当地正常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保证录取其高考填报第一志愿专业;对未达到我校正常录取分数线但是达到我校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可在所填高考志愿的前三个专业中予以保证,但三个专业不能相同。
  (3)对在我校组织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且在我校组织的考核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我校审核同意,报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查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五、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学招生办
  邮编:710072 
  E-mail:   nwpuzsb@126.com
  咨询电话:029-88460206  029-8849231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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