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面向全国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我校审查考试,省招办审核批准,可免于参加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郑州学学习。
(一)省级优秀学生。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2009年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名单为准。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和全国决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保送及选拔程序
(一)各有关中学在2009年2月18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推荐保送人选,推荐保送生要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被保送考生只能推荐到一所高校,各有关中学要严格把关。有关中学可于规定时间内将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有关材料(学生自荐信、学校推荐材料、河南省保送生推荐表、郑州学保送生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寄送我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