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发布时间:2009-07-11 共1页

  2009年6月29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生源
  
1、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90分,汉族45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40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10分,汉族290分。
  2、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60分,汉族45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0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0分,汉族290分。
  3、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
  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按普通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168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47分,汉族203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44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3分,汉族203分。
  二、部队生源
  
1、文史类
  本科:209分。专科:198分。
  2、理工类
  本科:1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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