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2-04 共1页
2010年省外院校在山东省进行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政策昨日公布。2010年省外院校在我省艺考将于2010年2月24日-3月10日进行,全省共设4个考点。
美术生统考合格方能校考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他省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 (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此外,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全省设4个省外院校考点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院校自主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专科(高职)专业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
2010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点。每个院校只能在我省选择一个考点进行一次专业考试。考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
专业校考时间:明年2月24日-3月10日
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09年11月20日—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各校要在2010年2月24日—3月10日来我省组织专业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