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0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10 共1页

关于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西藏民院招生办公室,西格办招生办:
  为了做好我区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加试工作,规范报名、加试等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加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简章》将于12月7日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西藏日报》、《西藏商报》向社会公布。
  二、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7日至20日。考生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和《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一份地市招办留存,一份交由考生。
  三、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期间,各地市招生办务必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考生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四、我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届时,凡报考了艺术类专业加试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报名。艺术类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志愿填报等按照《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由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负责审查,考生号由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负责编发。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加试使用的考生号必须与普通高考招生统一报名时的考生号一致,杜绝“一生两号、一号两生”的现象。
  六、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各地市招生办及时将考生报名信息汇总上报我院。

  附件
  1、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简章     
  2、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登记表(略)

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0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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