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0年三校生高考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0-05-17 共1页

  1、英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采用电台播音、考生自备带有耳机的收音机收听的办法,考生自备机器应能正常工作,另须备有充足电的电池,听力部分考试不准使用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如:MP3等)。
  2、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违者责任自负。
  3、考试前,考生应自行调校好收音机频率。正式开考前,考生还会有时间调校频率及音量。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4、在调校收听频率时考生必须耐心、仔细,独立判断接受效果是否理想,切勿盲目跟随别人行动,受他人影响。
  5、以耳机为天线的收音机比较理想,若在桌面移动机体位置可能会改善收听效果。
  6、听力考试收听频率:FM(调频)89.9、AM(中波)792。
  7、听力考试时,如发现瞬时播音不清晰,考生千万不要随意调校频率,以免影响以后的收听效果。
  8、5月16日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8: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8:45开始分发答题卡,8:50开始分发试卷和试听(同步进行)。9:00正式开始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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