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1年严禁高校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

发布时间:2011-03-29 共1页

山东2011年严禁高校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山东省严禁将录取行为与收费挂钩,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任何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的学生或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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