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参加MPA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参加山东财政学院复试的考生请注意:


  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除了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以外,还需要到省人事厅培训处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要带学历、学位原件,单位盖章的资格审查表。(人事厅培训处电话:0531-86098447)


  2、没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办理。


山东财政学院MPA教育中心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