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8年度MPA面试资格查询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一、查询面试资格 
  请报考清华大学2008年MPA的考生登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查询是否获得面试资格。 
  路径为:公共管理学院主页——教学培训——MPA专业学位——MPA招生——面试录取
  二、报考资格审查 
  面试考生均需在12月26日星期五(9:00-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以下材料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楼(伍舜德楼,清华东门内)四层421教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①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电子照片上须加盖公章,须由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一份。
  ④携带此面试通知一份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务必真实,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和调剂。
  三、面试安排
  ◆时间: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
  ◆地点: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楼(伍舜德楼,清华东门内)
  (请于12月26日到清华大学公管大楼公告栏查询面试时段及考场安排)
  ◆面试内容及考试方式:面试内容由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方式为口试,考生抽题后须按顺序回答要点。
  ◆面试要求与说明:
  ①考生务必准时参加面试。不能请假。不参加面试者,面试成绩按0分计。面试时间超过10分钟后不能再进入考场。
  ②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工作证或身份证(军官证)和资格审查通过后已盖章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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