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8.5万元 承诺帮人就读MBA

发布时间:2012-02-01 共1页

  打着教育厅工作人员的幌子,与人签订协议书,交钱就可以读“MBA”。近日,26岁男子马某因诈骗罪在洪山法院获刑3年缓刑3年,被罚2万元。
  现年26岁的马某为浙江诸暨人。2007年9月4日,马某谎称自己是省教育厅工作人员,以能帮助杨某就读武汉某高校全日制“MBA班”,并助其拿到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为名,与杨某签订协议书,杨某随后将8.5万元转账到马某指定的账户上。
  案发后,警方在马某的租住处搜出一张假的学本科毕业证,及另外一份通过网上订购的毕业证。案发前,马某退还给杨某1万元。案发后,马某的亲戚代其将剩余的7.5万元退还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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