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六类考生中考享受加分待遇

发布时间:2014-05-27 共1页

  晨报讯 今年北京中招录取时,市级三好学生、华侨子女、烈士子女等6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待遇。记者昨天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属于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每人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

  据了解,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鼓励;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给予照顾;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可加10分照顾。(记者:罗德宏 通讯员 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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