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学生在校外租住须由学校统一安排

发布时间:2014-05-27 共1页

  从辽宁省教育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对全省中学和职业学校学生校外租住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要求对校内不能满足住宿需求,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
  据了解,辽宁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及高中学生181.6万人,由于部分学校扩招提供住宿能力不足或一些学生有家长陪读等原因,在校外租住学生有30957人,占学生总数的1.7%。
  由于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监管,在校外单独租住或多人合租的学生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容易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存在夜间到网吧上网、外出喝酒、打架等现象,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为此,辽宁省教育厅要求,为保证学生的正常学习及生活需要,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个别学校盲目扩招生规模的现象,同时加教育投入,为学校扩建宿舍楼,彻底解决学生的住宿问题。对校内不能满足住宿需求,必须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必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尽可能安排学生按年级、班级住宿,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对因身体等特殊情况,确需租房单独居住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报经学校审批。班主任要不定期前往学生租房现场,查看有无安全隐患,以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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