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学2009年中考推行网上招生

发布时间:2014-05-27 共1页

  昨日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为促进教育均衡化,《深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近日出台,该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深圳市中小学校将逐步推行网上招生,适龄孩子及其父母可根据家庭的实际住址所属招生地段,网上申请学位就近入学,而教育局也将通过网络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管。
  该办法规定,公办中小学招生地段应当以文字说明和图示形式予以公布。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位连年紧缺或空余的,教育局如若对招生地段进行调整,要在招生报名两个月前向社会公告,并向学生家长解释。
  中小学应当与教育局签订招生工作承诺书,并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其还特别要求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招生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不得擅自跨地段和跨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地段和跨区择校就读,不得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未经其批准,深圳中小学不得以考试、竞赛、面谈、表演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同时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该办法还规定,从今年开始,深圳市中小学将逐步推行网上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含转学插班者)按照本人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实际住址所属招生地段,通过招生网络向地段内的学校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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