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9年中职考生可填三次志愿

发布时间:2014-05-27 共1页

  今年我市报考中职的考生每人将有三次填报志愿机会,两次录取机会。昨日,市教委发布《重庆市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年中职学校招生的录取程序。
  中职考生一次可报6个志愿
  想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今年有三次机会报名和填志愿。据了解,第一次报名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普职不兼报,在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时填报志愿。6月16日至6月18日,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中职第二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第三次报名及志愿填报为7月20日至9月10日,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等可参加此次报名。
  市教委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中职招生志愿共设三个批次,分别是高职(高师)批志愿、中职第一批(市级重点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中职第二批(试办及以上中职学校志愿)。学生每一批次可填报1至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一学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次、第二次已报名采集了基础信息的学生可在区县中职招办、所报读的中职学校、或自行在网上填报。第一次、第二次未报名的必须在区县中职招办报名和填报志愿。
  中职学校不得自制录取通知书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按照学校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志愿顺序和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出档的原则录取。第一次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第二次录取及注册时间为开学后至9月下旬。
  市教委表示,中职学校统一使用由市中职招办印制并盖有“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严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自行印制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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