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8 共1页
娄底市2011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的意见》(娄政办函〔2009〕54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有利于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有利于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有利于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有利于实现“逐步淘汰一批‘微型’学校,积极扶持一批中等学校,切实做大做强一批优质学校”的管理目标;坚持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
市教育局根据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水平评估情况及2011年全市初中预计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比1:1的要求,负责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体育特长生计划、艺术(含音乐和美术,下同)特长生计划、择校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计划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校计划内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择校生,按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0%,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计划的20%的规定,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和“三公开”(公开本校择校生的学生数和招生方案;公开择校生的入围分数线,并按分数高低、志愿录取;公开择校生的收费标准)的政策。2011年各招生学校的择校生计划在全市计划公布时一并公布。
3.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生的招生计划由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根据学校条件,在招生计划公布前,逐级向县市区、市中招办提出申请并审批同意后,与全市招生计划一并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15%(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特长生必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考生必须参加2011年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
三、考试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报名参加地理、生物两科考试者。
(二)所有考生一律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站)报名,返乡考生在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报名站报名。
1.初二考生报名时领取《报名登记表》(草表),初三考生报名时领取原来初二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中考报名。
2.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网上(考生的图像信息今年暂使用学籍卡代替)或人工录入的方法采集。
3.报名时间和办法由市中招办另行规定。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
1.今年初中毕业生计入总分的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10个学科。
2.初三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地理、生物两科按去年的统考成绩计入总分。
3.今年的初二学生必须参加生物、地理两个学科的全市统一学业水平考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原始分)将计入明年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总分。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的,要在当年中考结束后十日内将有关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且作为下一年度中招录取的依据。
4.所有文化考试科目将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5.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语文、数学、英语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为90分钟。
6.英语科考试,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听力、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试题安排在笔试试题的前面,为第Ⅰ大题,分值为20分,采用有线广播系统播音或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
7.考试日期与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初三 |
6月18日(星期六) |
物理:8:00-9:30 |
语文:15:00-17:00 |
6月19日(星期日) |
政治:8:00-9:30 |
数学:15:00-17:00 | |
6月20日(星期一) |
英语:8:00-10:00 |
||
初二 |
6月20日(星期一) |
生物:14:00-15:30 |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并具体组织,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组织。体育考试成绩按总分60分折算计入中考总分,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发文。
9.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区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须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报县市区、市中招办备案。
(二)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查工作,今年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明年将对有关科目考查方式进行改革,使之更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