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8 共1页
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高中招生秩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8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9〕8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形式
2011年全市继续实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业考试”),其性质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时的省级考试,目的是全面反映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命题、科目设置与考试、阅卷
(一)命题
今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考试命题工作采取与金华、衢州联合命题的方式。有关联合命题工作具体由市教育局教研室负责落实。命题依据为《2011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丽水市卷)”字样。
命题注重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11年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社会·思品实行开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
1.文化考试
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等五科,五科卷面分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科学160分、社会·思品80分,五科合计:600分。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及所用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卷面分数 |
考试形式 | |
6月11日 |
上午 |
9︰00~11︰00 |
语文 |
120分 |
闭卷 |
下午 |
1︰30~3︰30 |
数学 |
120分 |
闭卷 | |
4︰10~5︰30 |
社会·思品 |
80分 |
开卷 | ||
6月12日 |
上午 |
9︰00~11︰00 |
科学 |
160分 |
闭卷 |
下午 |
1︰30~3︰10 |
英语 |
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 |
闭卷、听力测试 |
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按《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30分。
(2)实验操作测试。从今年开始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今后测试工作可安排在初三上学期完成,今年力争在三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技术中心制定方案,对初一、初二学生的实验教学情况和初三测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列入校长业绩考核和对县(市、区)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
(3)信息技术测试。从今年开始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参加浙江省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者,可以申请免测,等级按A级记录。今后测试时间可前移至初三上学期,今年力争在三月底前完成。
3.总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为五科文化学科考试卷面分600分,加上体育考试30分,再加优惠加分。(学生总分=600+30+优惠加分)
(三)阅卷与成绩评定
1.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招考中心负责。
2.阅卷前要统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并体现开放性、宽容性、激励性以及思维的过程性。阅卷后认真复查,确保评分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考试成绩以分数制和等级制两种方式同时呈现。初中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优秀”为15%左右,“良好’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内。各等级所对应的分数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划定。学业考试成绩待及格的学生,可参加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命题和阅卷的补考,补考成绩作为学业成绩但不作为升学成绩。
高中招生以分数形式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