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8 共1页
济宁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北湖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学,局有关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快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4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1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和新课程改革,逐步完善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及考试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制度化,确保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进行。
二、考试和评价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一)考试科目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政治、历史合场(110分),体育(60分),信息技术(20分),合计600分。四年制考生已参加历史科目考试的,本次不再参加历史考试。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6月11--13日。
日期/科目/时间 |
上午 |
下午 |
6月11日(星期六) |
语文(9∶00—11∶00) |
政治 历史 |
6月12日(星期日) |
数学(9∶00—11∶00) |
物理 化学 |
6月13日(星期一) |
英语(9∶00—11∶00) |
学业考试 |
6月11日下午,三年制考生考政治、历史,时间为14∶30—16∶30,四年制考生考政治,时间为14∶30—15∶30;6月12日下午,物理、化学考试时间为14∶30—16∶30,物理、化学两科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专用科学计算器。因转学等原因,未参加历史、地理、生物考试的,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根据自愿可以报名补考,分数75分以上(含75分)的为B等级,60分-74分为C等级,60分以下的为D等级。随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3日下午。
6月13日下午,安排非毕业年级初中学生学业考试,14∶30—15∶30,三年制初二和四年制初二学生考地理;16∶10—17∶10,三年制初二学生考生物;16∶10-18∶10,四年制初三学生考生物、历史。
体育、信息技术考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艺体特长生测试必须在6月18日前进行。
(二)考查科目
理化生实验操作(2012年改为考试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记入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四)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济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县市区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5月1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