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8 共1页
为落实好省市优抚、侨眷和民族等政策,鼓励广大中学生树立创新意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实行优录、照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