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13 共1页
12日,长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长春市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2年1月16日至2月26日计6周;初中2012年1月9日至2月26日计7周;小学2012年1月4日至2月26日计8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安排两次登校日:1月20日和2月26日。
长春市教育局要求,各校合理安排假期生活,科学布置假期作业,不允许随意加大作业量。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小学各年级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任何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辅导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上报市教育局。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各中小学校可以利用寒假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和电脑作品制作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素养。同时,市电化教育馆建立了机器人活动室,在寒假期间提供开展活动所需的机器人设备及教程等,并配备多名专业教练员,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此外,《通知》中还要求,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杜绝假期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校要提示家长承担起对学生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学生假期校外监护及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