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43万中小学生1月16日放寒假

发布时间:2011-12-22 共1页

  从1月16日开始,乌鲁木齐市43万名中小学生将迎来属于他们的快乐寒假。
  12月21日,从乌市教育局获悉,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12年元月15日结束,第二学期将于2月19日开始报到,学生们2月20日上课,7月3日结束课程。
  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假期,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中小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惠民政策,严禁乱收费、乱办班、乱卖书等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各种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高中非毕业班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
  对孩子们的安全教育也很重要。学期结束前,各学校应通过校会、班会、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交通出行、饮食卫生、防火防触电、防毒防拐骗、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及特殊天气等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及教职工的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要通过发放安全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和教育,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护网。
  为确保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在寒假期间,学校对发生的与学校、教师、学生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乌市教育局。对瞒报、拖延不报的,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与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学校将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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