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生不足200人民办职校将被取消办学资格

发布时间:2012-02-10 共1页

  从2月13日至2月24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全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清理整顿。凡是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都在评估整顿之列。
  培训规模过小,全年招生培训人数不足200人的学校;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学员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而经核实又确有其事的,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都将按相关要求对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将取消其办学资格,吊销其《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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