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床实践技能考试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2-02-08 共1页

我国卫生部在1985年针对实习医生临床能力考核列出临床技能评价的项目共8项:

1.采集和书写病史的能力

2.实施全面体格检查的能力

3.做出诊断的能力

4.制定治疗计划的能力

5.临床操作的能力

6.言语表达能力

7.自学能力

8.工作态度

综合以上,临床技能考试基本应包括以下四方面:

1.采集病史,体格检查,接待病人,职业行为道德等;

2.诊断性检查的应用及其结果的解释,如心电图、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

3.病例分析及诊断技能;

4.提出诊断计划、治疗决策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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